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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徐州队没有任何违规行为

2026-09-16 01:32:26 足球新闻 阅读

昨晚开始,网传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“徐州队违规超额上场职业球员”的消息(图1-3)。有球迷过来询问我,我看了一下,先说结论:徐州队没有任何违规行为。

2026赛季的“苏超”规程(图4)规定,每队可以报名4名职业球员,每场比赛可以上场2名职业球员。职业球员的定义为:现役职业球员(当年度中国足协/中足联职业注册的中超、中甲、中乙球员,或当年度在中足联职业联赛出场的球员),球员停止职业注册不满一年者,视同职业球员管理,占用参赛球队职业球员名额。

徐州队在赛季初,共报名了4名职业球员,即:

张劲一(去年注册于上海嘉定汇龙)

郑雪健(今年注册南京城市)

祖鹏超(去年注册于深圳青年人)

杨旭东(去年注册于泰安天贶)

他们都属于中足联职业注册球员范畴,没问题。

但是,徐州队报名名单中还有一名球员段飞达,目前效力于山东泰山B队,而山东泰山B队是打中乙的。质疑者认为,既然报名了中乙(职业联赛),而中乙早在3月就已经报名结束了,那么他就应该是个职业球员,而4月份他曾和其他两名职业球员一起在苏超出场了两场比赛,那么徐州队那两场比赛的职业出场人数就超额了。

但实际上,质疑者是混淆了注册和报名的含义,并且这里触及到一个很特殊的情况,即“业余球员打职业联赛”。

根据《劳动法》《未成年保护法》《体育法》,我国关于职业合同的规定要求,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球员,如果签订职业合同,必须确保该球员效力于一线队才可以。而职业俱乐部B队打的是中乙,存在16岁球员打中乙,但是却在B队效力的情况。因此,这里的特例允许这些球员以业余球员注册身份去打中乙联赛。

而段飞达在中乙报名截止时,尚不满18周岁,无法签订职业合同,所以只能签订青训业余合同,以业余球员注册身份报名。因此,作为职业联赛罕见的业余注册球员的段飞达在“苏超”报名身份为业余球员,这是没问题的。也因为此,在4月18日与泰州比赛、4月25日与南通比赛时,作为业余球员的段飞达与其他两名职业球员一起出场“苏超”是没有问题的。

但是,“苏超”规程中专门加了一条:“当年度在中足联职业联赛出场的球员也是职业球员。”也就意味着,如果段飞达不在中乙出场比赛,哪怕一直坐在替补席上,他就不是“苏超”定义的职业球员,而一旦他出场中乙,他的身份就发生改变,根据“职业球员超过限额,应及时调减职业球员至限额内”这一条,徐州队就需要更改调整自己的职业名额。

在今年5月9日山东泰山B队与大连可为的中乙第8轮比赛中,段飞达代表山东泰山B队出场了,这就触发了“当年度在中足联职业联赛出场的球员也是职业球员”的这一条款。他的注册身份虽然在中国足协/中足联还是业余球员,但他在“苏超”的身份变成了职业球员。这一时间点后,徐州队的职业球员4人变成了5人,于是,根据要求,徐州队把本赛季“苏超”从未出过场的张劲一调整出了名单,将名额维持在了合规范围内。

所以,只要段飞达在5月9日后没有和徐州队其他职业球员一起出场,那徐州队就是没有违规的。

换个思路想下,如果注册在中超中甲中乙的球员就一定是职业球员,是不是规程中“当年度在中足联职业联赛出场的球员也是职业球员”这句话就显得多余了呢?正是因为存在段飞达这种情况,规程中才专门对这种特殊情况的球员做出了限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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